学院各系统计毕业生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日期:
各系:
根据学院<<学籍学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年度毕、结业学生名单由系教学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上报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审核,现请各系部做好毕业生数据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应根据学院管理规定和毕业标准(成绩是否合格、欠费情况、实习实训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等)初步确认毕业学生名单和结业学生名单,毕业名单由系部审核,签章完备后,于6月8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查。
2、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的毕业生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数据上报教育厅、制作毕业证书,实行教育部网上平台学历电子注册。
3、结业的学生,由系部下达结业通知书。需要结业证书的同学可以到教务处办理。
教务处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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